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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工委开展《森林法》等林业法律法规执法调研

来源: 作者: 日期: 2007-7-11 9:23:50
    中国园林网7月11日消息:近日,省人大农工委对我省贯彻《森林法》和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制、城市绿化及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、绿色长廊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了执法调研。执法调研活动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,调研组首先听取了省林业厅、交通厅、上海铁路局关于国土绿化和绿色长廊建设情况的汇报,随后深入马鞍山、蚌埠,淮北等市进行实地检查调研。

    调研组认为:近年来,我省国土绿化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,全党动员、全面发动和全社会参与的氛围基本形成,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,部门各负其责、各司其职;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《森林法》等林业法律法规,积极实施林业发展总体规划,落实各项林业政策,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,促进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;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,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,城市绿化建设日新月异,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、绿地率、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快速提升,打造了一批品位高、质量好的精品工程;绿色长廊工程建设成效显著,极大地改善环境面貌,发挥了重要的生态保护效益,成绩来之不易;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扎实,领导重视,全民参与,形成了“上下联动、城乡统筹、共建共享”的创模之路。

    调研组就推动《森林法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,提出了要求:一要继续宣传好、贯彻好、落实好《森林法》等林业法律法规。在贯彻上要一丝不苟,到边到位,在落实上要有法必依,取信于民。要形成依法治绿、学法爱绿、执法护绿的良好氛围,做到《森林法》等林业法律法规进村入户,人人皆知;二要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。大力宣传义务植树的全民性、义务性、法定性、公益性,努力提高义务植树的尽责率和建卡率。加大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力度,要做好基地建设规划,营造各种纪念林。拓宽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,广泛开展义务认建认养林木活动。三要抓住机遇,积极谋划,加快现代林业建设。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要抓住当前国家重视林业发展、实施重点林业工程、加大投入的大好时机,积极谋划林业重点造林工程项目,带动全省林业实现新跨越。四要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。在态度上要坚定不移,在工作上要细致周密,在实施上要尊重民意,在效果上要群众满意,为贯彻落实《森林法》等林业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。要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,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林业自身发展特点,完善经营机制,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和多元投入方式,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;五要继续加大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力度和声势。广泛动员、再鼓干劲,使创建活动做到家喻户晓。通过创建,打造一批城市绿化精品工程,不断提升城市绿化档次,创造和谐的城市宜居环境;六要进一步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制。林业、铁路、交通部门和地方政府把新建铁路、国省道绿色长廊实施好、建设好。

编辑:菩提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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